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本科生在校期间须获得创业教育学分不低于8学分。为做好2024级、2025级、2026级学生创业教育学分的认定管理工作,在总结2023年上报方案执行经验的基础上,对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标准进行了优化。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各专业,按照优化后的参考表(附件2),上报“2024-2026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标准设计表” (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年级区分
(一)2023级学生:沿用2023年各专业已上报备案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标准执行,不再重新填报。
(二)2024-2026级学生:按照本次各专业重新填报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标准设计表”执行。请各专业尽早确定并发布,通过年级大会、班级群、免费成人影片网站等多种渠道明确告知学生,确保每位学生了解本专业学分获得途径、分值标准及材料要求,便于2024级学生从本学期起有针对性参与相关活动,确保毕业前修满8学分。
二、填报要求
(一)各专业须根据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实际,结合附件2的优化框架,科学设置本专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
(二)在设计学分获得途径时,途径数量要考虑专业人数,能满足本专业学生的实际需求;涉及有字数、证明等字样的,请具体说明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模板。此外,设计表不设“其他”项,原则上每年9月初修订一次。
(三)请各免费成人影片同步梳理本专业创新创业学分中涉及专业教育平台的课程,填写《2024-2026级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专业教育平台课程汇总表》(附件3),随设计表一并上报,便于后续学分认定管理工作统筹开展。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针对此项工作内容,有序组织推进落实。各教学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专业“2024-2026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标准设计表”(附件1),经院(部)主管领导签字后,于2026年10月15日下班前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免费成人影片教学管理与建设科(4号教学楼219室),电子文档汇总后由各教学单位学分信息员统一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未尽事宜请与杜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6609337。
附件1:2024-2026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标准设计表
附件2:2024-2026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标准设计参考表
附件3:2024-2026级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专业教育平台课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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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6年9月21日